宋仁宗庆历年间,宋朝出了几个“大贪官”——说他们是“大贪官”,并非因为他们贪得特别厉害,而是因为他们的名气特别大。
第一个“大贪官”,叫做滕宗谅。我们都会背诵的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开篇所写:“庆历四年春,滕子京谪守巴陵郡。越明年,政通人和,百废具兴,乃重修岳阳楼。”这个滕子京,便是滕宗谅。
滕宗谅曾担任过泾州(今甘肃泾川)知州。庆历三年(1043)九月,监察官对滕宗谅发起严厉弹劾:滕宗谅在泾州任上,“用过官钱十六万贯,有数万贯不明,必是侵欺入己”。这里的官钱,是指朝廷拨给各地方政府的特别经费,主要用于公务需要的宴请、接待,叫做“公用钱”。滕宗谅被控挪用公用钱16万贯。这还了得?宋仁宗当然派出调查组,调查滕宗谅是否腐败贪污。
滕宗谅坚决不承认自己挪用了16万贯公用钱,只称在泾州任上时,因为招待羌人首领,才动用了3000贯公用钱。但滕宗谅显然撒了谎,因为他有豪侠性情,交游广泛,花钱非常大方,时常用公款“馈遗游士故人”,所以,被他花掉的公用钱肯定不止3000贯。到底花了多少钱,是怎么花的,又是哪些人接受了馈赠,是一笔糊涂账,因为调查组前来调查时,账本被滕宗谅烧掉了。
不过,若说滕宗谅贪污,也会冤枉他,因为滕氏本人并不是贪财之辈,公用钱从未落入他的个人荷包。但他滥用公款是毫无疑问的,不可不受处分。
怎么处分滕宗谅呢?御史中丞王拱辰认为必须严惩不贷,而参知政事范仲淹却替滕宗谅辩解。最后,滕宗谅被贬岳州,即今湖南岳阳(北宋时的岳阳,差不多就是一个蛮荒之地),这才有了《岳阳楼记》开篇所说:“庆历四年春,滕子京谪守巴陵郡”。
滕宗谅在岳阳,重修了已经破败的岳阳楼,并请范仲淹写了那篇千古传诵的《岳阳楼记》,又请大书法家苏舜钦手书《岳阳楼记》,刻于石碑。
这个苏舜钦,是我们要说的第二个“大贪官”。苏舜钦的来头可不小,他是宰相杜衍的女婿,副宰相(参知政事)范仲淹亦是他的忘年交。庆历四年(1044)九月某日,是秋季赛神会,按宋人惯例,这一天,京师各机关单位都会准备酒馔,饮酒作乐。
苏舜钦当时是进奏院的主管领导,因而也将进奏院的旧报纸卖了,换了几贯钱,邀请进奏院的同僚以及几位有交情的文友,到酒楼喝酒联欢,还叫了几名官妓歌舞弹奏,陪饮助兴。饮得兴起时,一个叫王益柔的文友,又乘醉作了一首《傲歌》:“醉卧北极遣帝扶,周公孔子驱为奴。”
这事情被监察御史听到了,御史中丞王拱辰很快便弹劾苏舜钦等人“鬻故纸公钱召妓女,开席会宾客”。宋仁宗让开封案来调查、审理这个案子。由于案情比较简单,开封府很快就调查清楚:御史所弹奏确有其事。
于是庆历四年十一月,宋仁宗下诏,对涉案官员作出处分:苏舜钦以“监主自盗”的罪名“并除名勒停”,即开除公职;其他参加喝花酒的人也受到降职、贬官等处分。
苏舜钦被开除公职后,寓居苏州,建了一间小园林,取名“沧浪亭”,并作《沧浪亭记》——这是一篇可以与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媲美的园记。
对自己的遭遇,苏舜钦当然是愤愤不平的,他曾写信给欧阳修发牢骚:上次滕宗谅滥用公款巨万,尚不至于开除公职,老范还替他辩护,自己就卖点旧报纸喝个花酒,却被开除了,朝中也没一个人站出来替他说话。世态炎凉,人情冷暖啊。
相信欧阳修与苏舜钦有同病相怜之感,因为他正是我们今天要说的第三个“大贪官”。庆历五年(1045)八月,欧阳修由于贪占财产事发,被贬为滁州知州。
原来,欧阳修有个妹妹欧阳氏,嫁给张龟正为继室。张龟正的结发妻子已经去世,留下一个女儿阿张。后来,张龟正也去世了,欧阳氏便带着年幼的阿张回到欧阳家。张龟正给女儿留有一笔遗产,作为将来女儿的嫁妆,这笔财产,暂时由欧阳氏打理,也被欧阳氏带回了娘家。欧阳修大概可怜妹妹守寡,便用张龟正留给女儿的财产购置了田产,并以妹妹欧阳氏(即张氏继母)之名立户。
阿张长大成人后,欧阳修又将她嫁给了族兄之子欧阳晟为妻。欧阳晟是虔州司户(主管民政的市长助理),大约庆历五年初,欧阳晟任满,带了妻子阿张、仆人陈谏回京述职,谁知回京后,阿张与陈谏私通,被丈夫发觉。欧阳晟便将阿张与陈谏告到开封府。审讯的时候,阿张突然供称,以前跟欧阳修也有过不正当关系。不过,法官最终还是以查无实据为由,对张氏供词不予采信。但欧阳修侵占张氏财产、为妹妹置产一事也因此暴露出来,不能不追究责任,遂被贬出朝廷,出知滁州。
在滁州(今安徽滁州),欧阳修认识了琅琊山琅琊寺的僧人智仙。智仙在琅琊山麓建了一座小亭,欧阳修给取名为“醉翁亭”,并写了一篇《醉翁亭记》——又是一篇可以与《岳阳楼记》媲美的名篇。
好了,你看,北宋庆历年间的这三个“大贪官”,直接催生了岳阳楼、沧浪亭与醉翁亭三大文化名迹,以及《岳阳楼记》、《沧浪亭记》、《醉翁亭记》三大文学名篇。有文化果然不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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